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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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辛庄镇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1005/2026-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辛庄政发〔2023〕7号
主    题 :
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综合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辛庄镇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辛庄镇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落实。

2023227日        


辛庄镇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天津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以及《辛庄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抓全链、入户宣传百分百、撤桶并点建箱房、定时定点看投放、评估执法严标准、混装混运严治理、典型示范抓升级的基本工作方法,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全面深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继续巩固辛庄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到2023年底,新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8处,厨余垃圾分出率力争达到总量的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实现箱房与值守人员配比达到1:1以上。

二、组织领导

由于我镇人员调整,现将辛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长:卢亚楠

副组长:刘洪涛、沈俊青、商晓东、宋内玲、齐华丽、杨睿、何有德、刘海婷、陈琛

成员部门:党建办(宣传)、党政办、公共管理办、城镇建设管理办(一室、二室)、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一室、二室)、公共服务办(一室)、综合执法队、成人学校、鑫台公司、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公共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商晓东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源头减量工作

认真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环固【202075号),持续推进限塑禁塑各项任务落实。细化完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掌握企业塑料制品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塑料生产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023,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保持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和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不低于95%。推动餐饮、超市、快递邮政等行业落实禁塑限塑要求,压实其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让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成为经营常态和社会共识。(责任部门: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一室、二室)、鑫台公司)

(二)巩固示范镇创建成果

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实行)》(津城管建【2020188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老旧、破损、脏污、标识标志不规范的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坚持以小区为主攻点,选取8个小区分别设置垃圾分类箱房1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区域。突出新入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工作,按要求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垃圾分类桶等设施,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要。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桶前专人值守制度,按照箱房与值守人员配比达到1:1以上的标准,配备专(兼)职督导员,强化桶边督导、规范分类投放。2023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

(三)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                                  

以镇政府为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能,以点带面,全力推动驻镇国有单位和团体组织(主要包括学校、医院等)高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及时总结新经验、新成果,形成一批见成效、可复制、有亮点的实践经验案例。(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共服务办(一室)、成人学校)

(四)推动经营场所的示范单位建设

开展垃圾分类经营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各相关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分别打造3家经营示范单位。要突出在商店、超市、综合体、饭店、旅店、酒店、宾馆等场所深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规范分类设施设置,落实四分类标准,鼓励有能力的经营单位设置垃圾分类箱房、宣传栏等设施。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分类广告,引导宾客积极参与,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打造百姓身边的垃圾分类宣传新阵地。(责任部门: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一室、二室)、鑫台公司)

(五)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各部门督促责任范围内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分类要求,做好厨余垃圾的分类存放、交投工作。到2023年底,镇政府及各中小学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党政办、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一室、二室)、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一室、二室)、成人学校、鑫台公司、各社区)

(六)提增监督考核效能

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完善镇、社区考核机制,每月对镇内所有小区、部分公共机构及部分经营单位所涉及到的管理责任制度不落实、混装混运、入户宣传、设施提升、督导值守等重点工作进行考核,2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其中委托第三方服务的,将考核结果与第三方单位结算金额挂钩。全力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档案的整理,配合完成考核工作,针对考核情况督促管辖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责任部门:公共管理办、各社区)

(七)加大严格执法力度

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认真履职,严格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混装混运、过度包装、违反限塑要求、提供一次性用品等行为,运用好《条例》中的特色条款,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依法促进的立法精神,充分体现镇执法力量。定期通报垃圾分类的执法情况,梳理有关典型执法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交流学习,促进执法能力稳步提升。(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八)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社区报到和下沉社区入列轮值,每月参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积极参与桶前值守等工作。各相关部门组织分管领域相关行业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基层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物业公司、志愿代表等开展群众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志愿服务、居委协调、物业参与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实现 共治、共建、共享目标。(责任部门:各社区)

(九)营造依法分类的社会氛围

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正面正向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各责任部门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基层中坚力量,深入各管辖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23年实现入户宣传百分之百全覆盖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加大显示屏、小区宣传栏等户外广告设施的宣传频次,提高群众的可视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家校互动活动,有效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效应。全力做好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党建办(宣传)、公共管理办、成人学校、各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分类水平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和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全力推动落实双碳目标要求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镇工作部署,补短板、找差距,持续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二)做好资金保障,细化工作举措

镇财政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理念,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成效。

(三)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实行定任务、定进度、定目标、定责任、定期研究工作的机制。各部门要统筹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好考核评估机制,发挥靶向作用,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强化部署-推动-督查-反馈-通报-整改工作闭环。各部门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书面反馈镇公共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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