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咸水沽镇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咸水沽镇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结合咸水沽镇相关工作职责,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咸水沽镇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减少污染源,提前预警,及时响应。
2.分级管控,属地管理。根据污染程度,分级响应,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3.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四、职责分工
党建办(网信):牵头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对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宣传。
党政办:牵头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负责组织会议并通知相关部门参会,督促各责任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园区办:牵头负责全镇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减排工作,督促工业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企业减产减排工作。组织巡查队伍对镇域内企业进行巡检,防止出现违反减排要求的行为,减少事故性排放和逸散,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公共安全办(市容):严控垃圾焚烧行为。杜绝焚烧垃圾、落叶现象,减少空气污染。
社发办:组织动员社区、物业做好本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做好健康防护指引,加强对各小区及临街商户等区域巡查防控,劝导阻止可造成大气污染行为。
城建办:负责镇域内在建工地(不含园区)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抑尘工作,巡查、督导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强化对渣土、物料的使用、存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减少建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室内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的管控工作。
业务一科:负责全镇重点商贸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关注散煤复烧。
业务二科: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荒草、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对秸秆集中存放和田间地头的巡控,杜绝秸秆焚烧污染空气情况的发生。
业务三科:关注重污染天气期间镇域婚嫁、丧葬情况,严禁出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减少污染物排放。
综合执法局: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天候负责各项工作管控、巡查执法工作,组织重点区域盯防值守。
清新办: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统筹协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五、应急响应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启动
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相关部门立即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进行督查检查。
(三)响应措施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级别减排措施。
(四)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结合区文件要求,建立污染排放源或点位清单,对各点位加强日常巡控,进行动态管理。对于没有严格落实响应措施的单位进行现场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五)响应终止
按照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响应终止指令,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情况报送。响应终止后,相关部门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二)强化统筹配合。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业责任,务必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抓好落实。
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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