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调整天津市南华中学 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20001848585/2026-00003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津南发改价格〔2026〕56号
主 题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2026-06-10 13:48:23
发 文 日 期 :2026-06-10 13:48:23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调整天津市南华中学 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天津市南华中学
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南华中学:
你学校《天津市南华中学关于提升调整学费的申请说明》已收悉。结合区教育局《关于天津市南华中学调整初中学费标准的意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等有关定价规定,聘请第三方对你校有关收费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相关方座谈并报告区政府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秋季开学招收新生起,同意你校初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31500元。允许你校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对同一年级的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二、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同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
三、严格规范自身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成本核算,科学计算教育培养成本。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2026年6月10日
政策解读

津公网安备12011202000286
